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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停修申请日期:

 

113學年度第2學期停修送件申请截止日如下,逾期将迳行撤销申请,敬请提早完成相关签核流程。

  1. 毕结业班课程至4月25日(W5)下午5点,各关卡签核至4月28日(W1)中午12点止*毕结业班课程定义:开课单位为大學部最高年级开设课程
  2. 非毕结业班课程至5月9日(W5)下午5点,各关卡签核至5月12日(W1)中午12点止

 

二、停修申请之相关规定:

  1. 因个人身心之特殊状况或家庭发生变故,致使不能专注于课业时,得申请办理停修。
  2. 停修後修習之學分数,不得低于规定之应修學分数
  3. 办理停修後,同一學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加选。

 

三、停修申请方式:

  1. 敬请登入教务學务系统办理停修申请作业

路径:學校首页→學生→课程_预选课、志愿登记、加退选→教务學务系统_选课_學生选课_停修申请

  1. 停修专业系所课程经主授教师、原系所學位學程行政教师或指导教授、系所主管签准後生效;停修通识教育中心课程,经主授教师、通识行政教师签准後生效。
  2. 请登入教务學务系统确认停修申请是否成功。

停修申请签核现况:學校首页→學生→课程_预选课、志愿登记、加退选→教务學务系统_选课_學生选课_停修申请

停修申请确认:學校首页→學生→课程_预选课、志愿登记、加退选→教务學务系统_选课_學生选课_选课清单查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