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停修申请日期:
113學年度第2學期停修送件申请截止日如下,逾期将迳行撤销申请,敬请提早完成相关签核流程。
- 毕结业班课程至4月25日(W5)下午5点,各关卡签核至4月28日(W1)中午12点止。*毕结业班课程定义:开课单位为大學部最高年级开设课程
- 非毕结业班课程至5月9日(W5)下午5点,各关卡签核至5月12日(W1)中午12点止。
二、停修申请之相关规定:
- 因个人身心之特殊状况或家庭发生变故,致使不能专注于课业时,得申请办理停修。
- 停修後修習之學分数,不得低于规定之应修學分数。
- 办理停修後,同一學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加选。
三、停修申请方式:
- 敬请登入教务學务系统办理停修申请作业。
路径:學校首页→學生→课程_预选课、志愿登记、加退选→教务學务系统_选课_學生选课_停修申请
- 停修专业系所课程经主授教师、原系所學位學程行政教师或指导教授、系所主管签准後生效;停修通识教育中心课程,经主授教师、通识行政教师签准後生效。
- 请登入教务學务系统确认停修申请是否成功。
停修申请签核现况:學校首页→學生→课程_预选课、志愿登记、加退选→教务學务系统_选课_學生选课_停修申请
停修申请确认:學校首页→學生→课程_预选课、志愿登记、加退选→教务學务系统_选课_學生选课_选课清单查询